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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05-24 09:52 来源:温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隶属于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承担我市城市道路、小型桥梁、园林绿化、给排水、河坎等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各类市政设施抢修、抢险任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人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城投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二、招聘对象岗位要求
  详见《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工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持《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工作年限计算至2017年5月31日),社保缴费记录等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锦绣路宏嘉大厦三楼,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人力资源部。
  4、咨询电话:0577-88117558,高女士。
  5、资格初审:由市政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筛选。
  四、考核办法
  1、招聘的各岗位采取笔试、个人履历综合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个人履历综合评价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分别为30%、40%和30%。
  2、笔试。重点测试入围人员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内容。笔试后,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个人履历综合评价和面试人选, 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并列进个人履历综合评价和入面试。如笔试人员少于3人,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个人履历综合评价和面试人选。
  3、个人履历综合评价和面试。个人履历综合评价重点对入围人员业绩情况与人岗匹配度进行评价打分;面试重点测试入围人员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应变能力等内容。个人履历综合评价和面试结束后,结合笔试情况,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所有岗位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政审。政审内容主要为拟录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无不良行为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5、体检。参照201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
  6、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经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7、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有关笔试、面试和体检等通知届时将在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相关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同时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2、在笔试、个人履历综合评价和面试、政审、体检或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出现空缺,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本次以工人岗位招聘人员,工资、福利按市政公司的工人待遇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