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资监管 > 国企监管
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05-12 10:02 来源:温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国资委〔201757

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财务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工作,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企业。

二、检查方式

先由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自查,再由市国资委专项检查组到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三、检查内容

市属国有企业2015年至2017年3月期间发生的对外捐赠事项,如涉及检查内容数量过多,可采取抽查方式。

四、工作安排

1.请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自查,撰写“企业对外捐赠情况自查报告”(由集团撰写,报告建议内容见附件1)及“市属国有企业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对外捐赠情况表”(详见附件2,由集团统一汇总填报),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自查材料通过温州市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公务信箱发送至市国资委财务监督管理处。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市属国有企业确定工作联系人1名。

2.自查工作结束后,市国资委开展实地检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市国资委根据检查情况出具书面检查意见,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检查意见要求做好反馈整改工作。

4.市国资委总结检查工作,需进一步完善现有规章制度的,制订对外捐赠管理补充意见。

五、检查组成员

市国资委财务监督管理处:卓丸、吴静静,温州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张小敏、刘星星,联系电话:88901199  88901126。

 

附件:1.“企业对外捐赠情况自查报告”建议内容提要

      2.市属国有企业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对外捐赠情况表

      3.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联系人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4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企业对外捐赠情况自查报告”建议内容提要

 

一、各年度对外捐赠发生情况,按各年度分析对外捐赠发生情况,重点反映“对外捐赠情况表”不能详细描述的情况,如捐赠事由、审批管理流程、受赠人情况以及其他情况。

二、对外捐赠管理情况,包括对外捐赠内部审批管理情况、对外捐赠的监督检查情况,捐赠项目的实施管理及后续跟踪情况等。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主要反映实施对外捐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应的举措和建议。

 


附件2

市属国有企业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对外捐赠情况表

填报集团:                                                                                                   金额:元

序号

捐赠主体

捐赠事由

捐赠金额

捐赠时间

捐赠形式

捐赠性质

受赠人

捐赠渠道

原始凭证类型

记账凭证号码及

时间

列支科目

履行的决策

程序

是否经集团

监事会备案

是否税前列支

 

 

 

 

 

 

 

 

 

 

 

 

 

 

 

 

 

 

 

 

 

 

 

 

 

 

 

 

 

 

 

 

 

 

 

 

 

 

 

 

 

 

 

 

 

 

 

 

 

 

 

 

2015年小计

 

 

 

 

 

 

 

 

 

 

 

 

 

 

 

 

 

 

 

 

 

 

 

 

 

 

 

 

 

 

 

 

 

 

 

 

 

 

 

 

 

 

 

 

 

 

 

 

 

 

 

2016年小计

 

 

 

 

 

 

 

 

 

 

 

 

 

 

 

 

 

 

 

 

 

 

 

 

 

 

 

 

 

 

 

 

 

 

 

 

 

 

 

 

 

 

 

 

 

 

 

 

 

 

 

 

 

 

 

 

 

 

 

 

 

 

 

 

2017年1季度小计

 

 

 

 

 

 

 

 

 

 

 

 

合计

 

 

 

 

 

 

 

 

 

 

 

填写说明:捐赠形式按货币或实物资产填列;性质按公益性捐赠、救济性捐赠、慰问性支出、赞助性支出、其他等填列;受赠人按最终受益人填列;捐赠渠道根据接收捐赠的机构填写具体名称,如温州市慈善总会、某乡镇人民政府等;原始凭证类型按正规收据、实物资产交接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等填列;履行的决策程序填写最高级别决策程序,如子公司或集团领导班子会议批准、子公司或集团董事会批准、国资委审批等。

 

附件3

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联系人

 

姓名

所属集团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注:仅由集团确定一名,所属企业不需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