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资委〔2017〕55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属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管理指标考核内容与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试行办法》(温政办〔2016〕135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具体指标及计分细则>和<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业绩考核计分细则及收入兑现办法>的通知》(温国资委〔2016〕197号)规定,现将“2017年度业绩考核管理指标考核内容与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做好各项工作。
2017年度业绩考核管理指标共20分,具体内容和分值组成为:1.国资信息宣传工作2分;2.组织人事工作2分;3.产权管理工作2分;4.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2分;5.财务监督管理工作2分;6.董事监事工作2分;7.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工作2分;8.党建工作2分;9.采购管理(招商引资)工作2分;10.纪检监察工作2分。
各项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评分办法和责任处室详见附表;各项指标由市国资委相关处室按百分制方式评分,再折算成对应分值。
管理指标的考核于年末进行,由市国资委各责任处室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平时工作及年终考核,分别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各项对应工作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于2018年初送业绩考核与分配处,计入各市属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总分。
附件:2017年度业绩考核管理指标考核内容与评分细则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