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县前头49号(现139号)的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县前头49号(现139号)。
二、建筑面积:80.19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个人):温州市鹿城区五马金秋打字复印社。
四、租赁期限:2年,即从2017年3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
五、年租金:6750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业务联系电话:88108563。监察室联系电话:88160019。
温州市糖业烟酒总公司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