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集团下属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县前大楼1、2幢142室西首房产的租赁合同到期,现根据《温州市铁投集团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铁投[2015]96号)续租,并将续租事项公示如下:
一、租赁资产:温州市县前大楼1、2幢142室西首,建筑面积109.27平方米。
二、续租方:娄秀华
三、租赁期限:2017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1日。续租租金以评估价【温华资评报字(2016)0306号】为指导,经研究决定全年租金为63000元(陆万叁仟元整)。租金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
四、本租赁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17年1月25日止。
五、如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置业公司销售部联系电话:88111710
集团监察室联系电话:88118155
特此公示
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