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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投集团下属地方建筑材料工业公司关于矮凳桥25号1层房地产及临街2层房地产公开招租的公告
时间:2017-01-18 15:24 来源:温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盘活优化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司拟将矮凳桥25号1层房地产及临街2层房地产进行公开招租(租赁资产基本情况如下表)
标的
序号
资产坐落用途总建筑面积(㎡)评估首年年租
金底价(万元)
租期(年)装修宽限期
1矮凳桥25号1层房地产及临街2层房地产非居住593.58其中:
西边1层房地产面积:215.28;
临街2层房地产面积:378.3
25.1051个月
  一、本次矮凳桥25号1层房地产及临街2层房地产经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议。
  二、本项目首年租赁价格经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定。
  三、公开招租相关事宜:
  1、本次矮凳桥25号1层房地产及临街2层房地产公开招租项目租期为5年,租赁房产不得转租,租赁期限届满,要重新评估基准租金标准后进行续租或重新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金确定及支付方式:以市场评估价为首年租金底价,第二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该资产保证金支付以首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我公司方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本次资产整体公开招租项目设装修宽限期1个月。
  5、其它费用: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补偿。
  本公开招租信息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从公布之日起计算;如认为有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请在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业务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13605777322,纪检监察电话:88312945。
  特此公告
 
 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