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经评估机构评估,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租赁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 | 设备名称 | 承租人 | 年租金(元) | 租赁期限 | 备注 |
1 | 温州市华飞燃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4.2XS型独立作业版陀螺仪管道定位测绘系统 | 温州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 185000元 | 2017年1月20日-2019年12月31日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华飞燃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反应。联系电话88775699。
温州市华飞燃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