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国资监管 > 统计分配
 
关于编报2008年度劳动工资年报的通知
[ 字体: ]时间:2008-12-23阅读:

关于编报2008年度劳动工资

年报的通知

温国资委〔2008〕284号

  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温州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国资委〔2008〕20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建立职工和工资信息报告制度,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度开始,将企业劳动工资情况纳入定期向市国资委报送的企业年度报表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种类

  2008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共有三张:1、单位全部人员工资情况表(企薪01表);2、单位全部人员工资主要指标汇总表(企薪02表);3、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情况表(企薪03表)。

  二、编报范围

  2008年度劳动工资年报编报范围为:温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属企业”)及其下属独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企业”)。

  三、上报单位

  各市属企业负责对下属企业的工资年报进行汇总上报。

  四、编报要求

  (一)2008年度劳动工资年报由各市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填报。

  (二)各市属企业要按规定认真填报和审核,2008年度劳动工资年报要与本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相关指标数据保持一致,对于因特殊原因与编报要求不一致的项目,在报送报表时附上编报说明。

  (三)市国资委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市属企业的劳动工资年报进行审计,编报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均需在报表上签字盖章。各市属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五、报送事项

  (一)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各市属企业应于2009年2月底前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劳动工资年报,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09年4月15日前向市国资委统计分配处报送劳动工资年报审计报告。

  (二)报送材料

  1、各市属企业需报送材料:经过审计的2008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及相关编报说明1份。

  2、会计师事务所需报送的材料:2008年“劳动工资报表专项审计报告” 1份。

  劳动工资年报的报表电子文档格式,将在市国资委网站上公布,各市属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自行下载。

  附件:1、单位全部人员工资情况表(企薪01表)

  2、单位全部人员工资主要指标汇总表(企薪02表)

  3、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情况表(企薪03表)

  4、劳动工资年报编报说明

  抄送: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返回顶部】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